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
特校分團特殊教育學校跨校跨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一、依據 | 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特校分團工作計畫。 | ||
二、目的 | (一) | 鼓勵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組成跨校跨專業學習社群,進行跨校共同備 課增能,促進專業成長並協助推動特殊教育課程、教學與輔導工作。 | |
(二) | 提升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相關專業人員及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教學、 輔導、行政及跨領域合作的專業能力。 | ||
(三) | 促進校際間特教學校團隊運作經驗交流,以增進凝聚力並建立終身學 習氛圍環境。 | ||
三、辦理單位 | (一)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
(二) |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 ||
(三) | 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 | ||
四、申請日期 | (一) | 第1階段:即日起至111年10月21日止 (可一次申請全學年之社群活動)。 | |
(二) | 第2階段:112年2月1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 | ||
五、辦理期程 | 自計畫審核通過後至112年6月26日止,每學期專業學習社群活動2至4次 (可視需求增加活動次數),每次社群活動以2小時為原則。 | ||
六、成員對象 | 國教署所屬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相關專業人員及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及其他校屬人員。 | ||
七、實施方式 | (一) | 社群組成:社群成員需以跨校人員參與為原則,每一社群成員至少 5人(含5人),並推舉1位擔任社群召集人,共同訂定社群名稱。 | |
(二) | 社群議題:以特教行政、特殊教育課程調整、特殊需求課程教學、 2 學生行為問題、班級經營、親師溝通及輔導管教等相關議題為主軸。 | ||
(三) | 運作方式:運作方式可包含教學觀察與回饋、主題探討、主題經驗 分享、教學檔案製作、專題講座、新進教師輔導、標竿楷模學習、新 課程發展、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備課、同 儕省思對話、案例分析及專業領域研討等方式。 | ||
(四) | 申請方式:由社群召集人(申請人)以 E-mail 方式將「特殊教育學 校跨校跨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計畫書(附件一)」寄至特校分團專案助理 信箱(ntss209@ntss.ntct.edu.tw)進行申請。 | ||
八、運作理念 | (一) | 自主規劃學習:專業學習社群由志同道合、具共同願景教師及相關 專業人員自主規劃,以合作方式共同進行探究或問題解決之學習社群。 | |
(二) | 提升學習成效:透過跨校人員的專業對話,分享討論課程與教學、 班級經營與輔導、學習與評量、親師生溝通合作技巧及特殊教育行政 運作等議題,共同致力於促進學生獲得更佳的學習成效。 | ||
(三) | 行政支持及資源整合協助:學校應發掘並符應特教一線服務人員自 主性專業成長之需求,鼓勵教師、相關專業人員及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進行跨專業學習社群之申請,社群討論時間得以公假出席或提供相關 行政支持。 | ||
九、流程說明 | (一) | 訂定主題:依實務工作現場之需求,每學期選定主題作為社群運作 之核心,以解決現場實務工作問題。 | |
(二) | 實施流程: | ||
1. | 計畫申請:由各校社群召集人(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以 E-mail 方式 將「特殊教育學校跨校跨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計畫書(附件一)」寄至特 校分團專案助理信箱(ntss209@ntss.ntct.edu.tw)進行申請。 | ||
2. | 計畫審核:各階段申請日期截止後,由特校分團於二週內邀詢專家學者 完成審核,審核通過者統一由特校分團函覆「申請審核意見書(附件 四)」後方能執行,並請召集人所屬學校依核定金額掣據函送特校分團 請款,各校申請之社群經費使用核銷請依各校規定方式辦理。 | ||
3. | 執行成果彙整:各社群於每次活動結束後彙整活動成果及分析活動滿意 度(含成果報告表及相關附件等項目)。 | ||
4. | 執行成果審核:未達預期目標者,請召集人依審查意見修正之。 | ||
5. | 經費核銷及結案:本學年度申請之社群活動需於112年6月26日前辦理完 成,並請於112年7月10日前檢具成果報告表(附件二,含成果照片及意 見回饋單)、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三)、原始憑證(正本)及應繳回餘 款(無則免附),函報特校分團辦理核結事宜。 | ||
6. | 有關社群成果報告表電子檔及活動照片原始檔請另以 E-mail 方式寄至 特校分團專案助理信箱(ntss209@ntss.ntct.edu.tw),供特校分團留存。 | ||
7. | 成果發表:為促進校際間合作及提升教師專業能力,本案通過審核之社 群將於學年度結束前或新學年起始後擇日舉辦成果發表會,達成增進凝 聚力及經驗分享之目標,活動相關細節將由特校分團另行規劃並通知。 | ||
十、 |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國教署委辦計畫支應。 | ||
十一、 | 本 計 畫 陳 國 教 署 核 定 後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 |
附件一
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
特校分團特殊教育學校跨校跨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計畫書
申請時間:111年10月18日
社群名稱 | 車體美技能學習社群(苗栗特殊教育學校、國立雲林特殊教育學校) | |||||
社群目標 | 因應新課綱的施行,為更符合集中式特教班學生需求,建立車輛整理技能領域之專業知識,涵蓋車輛外部清潔工作、車輛內部整理、車輛美容相關技能,除熟悉車輛外部清潔之機具、設備外,對於工作職業安全知識及解決特殊狀況求助及處理技能亦是重要目標,故邀請志同道合的教師組成了一個學習社群,希望能提升自我能力,有效提升專業領域的理解 | |||||
預期效益 (社群運作 成果產生之 具體成效) | 1. 教學內容的發想與創新 2. 教師實際運用教材融入教學,編製適合學生學習之資源,經檢討與修正後編撰成教材。 3. 教師自感對於重度、極重度障礙學生的互動和反應方面需進行自我專業提升,以利引導學生更有動機的學習。 | |||||
運作方式 (可複選) | ■教學觀察與回饋■主題經驗分享□主題探討□新進教師輔導 □教學檔案製作 □標竿楷模學習■專題講座□新課程發展 □教學方法創新 □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備課 □同儕省思對話 ■專業領域研討□案例分析□其他 | |||||
社群成員 (含召集人~5人以上組成) (註:本欄位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 序號 | 姓名 | 服務學校 | 任教學科 | E-Mail | 聯絡電話 |
召集人 | 竇O滿 | 雲林特教 | 車輛外部清潔 | 05-5969241 | ||
成員1 | 陳O清 | 雲林特教 | 05-5969241 | |||
成員2 | 周O懿 | 苗栗特教 | 03-7266498 | |||
成員3 | 廖O揚 | 雲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4 | 陳O怡 | 雲林特教 | 裝配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5 | 蕭O庭 | 雲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6 | 何O玲 | 雲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7 | 廖O姿 | 雲林特教 | 國中部 | 05-5969241 | ||
成員8 | 劉O傑 | 雲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9 | 吳O賢 | 雲林特教 | 車輛外部清潔 | 05-5969241 | ||
成員10 | 楊O斐 | 雲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11 | 董O輝 | 雲林特教 | 語文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12 | 姜O安 | 雲林特教 | 車輛外部清潔 | 05-5969241 | ||
成員13 | 張O彬 | 雲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14 | 許O其 | 雲林特教 | 裝配技能領域 | 05-5969241 | ||
成員15 | 許O菁 | 苗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3-7266498 | ||
成員16 | 吳O鋒 | 苗栗特教 | 語文領域 | 03-7266498 | ||
成員17 | 張O云 | 苗栗特教 | 車輛外部清潔 | 03-7266498 | ||
成員18 | 詹O杰 | 苗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3-7266498 | ||
成員19 | 林O莉 | 苗栗特教 | 車輛整理技能領域 | 03-7266498 | ||
社群規劃(註:本欄位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 次數 | 日期 時間 | 實施內容 | 講師 | 地點 | |
1 | 11/8 | 車體外部清潔實作 | 校內洗車老師 | 洗車場 | ||
2 | 12/6 | 車體外部清潔實作交流 | 苗特洗車老師 | 洗車場 | ||
3 | 12/20 | 車體配件清潔實作 | 校內洗車老師 | 洗車場 | ||
4 | 1/8 | 車體配件清潔實作交流 | 苗特洗車老師 | 洗車場 | ||
5 |